關于2015年10月考試推行課程過程性考核和課程學分認定工作的安排
發布時間:2015年07月31日 來源:湖南大學自考
自考工作會議材料之一
關于2015年10月考試推行課程過程性考核和課程學分認定工作的安排
各助學單位:
我院關于開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過程性考核與學分認定試點的工作已于今年4月在部分助學單位試行。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做好今年10月考試課程過程性考核和學分認定工作,現將此項工作相關事項安排如下,請遵照執行。
1、有意愿單位向我校遞交申請報告,并制定好具體實施方案。實行試點單位采取自愿申報原則。對有在籍考生的助學單位,專業核心課均可申報實行課程過程性考核,高職高專院校除可申報實行過程性考核外,對公共基礎課和選考課皆可申報實行課程學分認定。有意向的助學單位請在5月25日前將申請報告報我校,經我院審批合格后方可實行試點工作。此次沒有申報的助學單位考生所報課程將不實行過程性考核與學分認定。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試點專業、試點對象等。
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根據我院下發的《湖南大學自學考試課程過程性考核試點方案》、《湖南大學自學考試課程學分認定試點方案》二個文件(見附件),認真研讀,結合本助學單位實際,制定好具體實施方案,方案包括前期各項準備工作,例如各項表格的制作、教務部門專業教師的配備、學生管理部門班主任的安排、計算機網絡機房的配備等,審批后將按方案于2015年5月底正式開始實施,我院將派工作領導小組到各助學單位檢查、指導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同時將隨時迎接省、市領導對改革試點工作的檢查。
2、與我院簽訂《合作協議書》。向我院遞交申請報告且符合改革試點要求的助學單位,經我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與我院簽訂《合作協議書》(附件四),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簽訂協議的助學單位應重視此項工作,成立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牽頭,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全過程的具體實施。
3、根據《湖南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課程設置》文件要求,從2015年5月起到暑假放假前,按新課程體系標準和10月報考計劃做好2015年10月考期報考工作和教材訂購工作。10月我院試點專業為會計(專、本)、金融(本)、工商企業管理(專、本)、企業財務管理(本)、人力資源管理(本)、經濟法學(本)、等12個專業。
4、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方案具體實施環節應在本學期暑假放假前召集學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向參與試點學生傳達文件精神,讓學生完全明白整個試點工作的實施過程及應該做好的各項工作。
在試點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可隨時向我自考辦咨詢,并將執行情況隨時反饋給我辦。